后来有一次我到纽约开了一回车。10分钟以后一个司机从车窗里面探出头冲我吼道:“Man, you wanna die?(哥们,你想死吗?)”
1961年,简·乔布斯(Jane Jacobs)出版了一本书,名为《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她在导言中有这么一句话:“那些规划者和老师们忽略了从真实的生活中去学习成功和失败,对那些以外的成功也毫不好奇,相反地他们仅仅遵循一些原则。这些原则的来源是已有的城镇、郊区、肺病康复中心、市场的行为和面貌,以及想象中的城市——来源于任何东西,除了城市本身”。
城市是什么?是生活在其中的人和人们的生活形态、习惯和历史;这个城市的地理、物理和化学特性;人们衣食住行、思维、交往、发展的特性;他们与周边城市和城镇的交往关系。到最后,城市就是居民和他们的环境。城市交通,要服务的,就是居民和他们的环境。城市,为居民而存在,而不是相反。
为什么我在纽约是一个好司机,而到了广州和上海,就变成了一个坏司机?因为纽约的交通为我服务。道路服务于我,路标服务于我。我所需要做的,是不要逾越我作为一个司机的本分。
但是,广州和上海却并不如此,我为交通而存在。我必须去留意所有的交通标志,以免被罚款;我必须选择好交通线路,以免被堵车;我必须看清楚每一个路口,以免错过我的方向;我同时必须留意警察的存在以免被扣分⋯⋯我压抑的心情使我在大家都犯规的时候赶紧犯规,在没有警察的时候赶紧飙车,在不被扣钱的前提下可以做任何的动作。如果交通不为我服务,为什么我要遵守这些规则?我只有一个前提:生命是宝贵的,只要不触及生命的安危,我不在乎。
可是我从心里知道,这是危险的。因为如果大家都没有了交通的规则,那么城市的交通就会变成杀手,就会变成反对居民的武器,变成反对车的武器。被违犯了的城市,转而违犯它的居民了。
因而,一个城市交通的生与死,并不仅仅在于这个城市的道路是否众多,也不在于城市的交通法规是否严厉,也不在于城市居民的素质是高是低(我从来认为纽约居民比广州或上海居民素质高是一种种族主义的污蔑),而确实在于这个城市的道路设计、交通管理、制度设定,是否服务和便利于这个城市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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